【圆明网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,法轮功学员李桂华被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,李桂华不服上诉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。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,佳木斯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向阳区法院对李桂华的一审原判,八月二日,代理律师收到了中级法院寄去对李桂华的裁定书。
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下午三点多钟,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通江街与维新路交叉口处,李桂华给一名五十岁左右的男士讲真相想挽救他,这位男子被邪党谎言蒙蔽,不听真相,他一边大喊大叫,一边死死地拽住李桂华的衣服和挎在身上的包不放手,这只手打电话恶意报警,就这样李桂华被劫持到佳木斯西林派出所。随后,该派出所警察到李桂华家里抄家,抢走法轮大法书籍、救人的真相资料等。当晚八点多钟,李桂华被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。
十二月十八日,经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一审以莫须有的“破坏法律实施罪”对李桂华非法判刑四年,李桂华不服上诉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。李桂华的家人聘请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,佳木斯中级法院罔顾法律事实依据,曲解法律,把法轮功学员讲真相视为破坏法律实施,明知没有证据、没有事实、没有法律依据,仍枉法判决制造冤狱。
李桂华自我陈述:法轮功没有被定义为邪教,中共公安部曾公布的十四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,我信仰法轮功没有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利益,没有利用法轮功破坏法律、行政法规,不构成犯罪。辩护律师提出:法轮功没有被认定为邪教组织,公民有信仰的自由,李桂华没有破坏法律实施,没有危害社会,一审认定犯罪事实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。综上,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,适用法律错误,李桂华不构成犯罪。
李桂华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守被非法关押已有十三个多月,目前被迫害出现高血压,高压达200毫米汞柱,心脏也出现心律不齐的症状,看守所强制用药物维持也不见效,还拒绝放人。家属非常担心李桂华的安康,律师向佳木斯市中级法院递交了为李桂华保外就医的申请,要求相关部门本着尊重生命权为第一的原则,释放李桂华回家救治。
李桂华,今年66岁,佳木斯市木材厂退休工人。家中兄弟姐妹六人,靠父母微薄的工资艰难维持生活。结婚后,丈夫脾气暴躁,经常无缘无故打她、骂她。就连生小孩坐月子也照打不误,经常是一巴掌下去,脸上立即起了五指印。打完后,无论她多悲伤,哭成啥样,到吃饭的时候都逼她吃饭,不吃都不行,不吃还打,还得笑着吃。有了女儿之后,丈夫的脾气却有增无减,就连年幼的女儿都不放过,一起打骂,一脚踢过去把孩子踢得老远,孩子吓得筛糠似的发抖。如果是自己受委屈也就算了,看到丈夫这样打孩子,她无法再容忍下去,开始反抗了,从此,夫妻争斗不断,娘家人都跟着担惊受怕。吵架、动手,成了家常便饭。渐渐演变到闹离婚、分居,谁来调解都无济于事。身心的摧残,压抑的日子,她得了一身的病。
李桂华退休之后,亲属介绍她学了法轮功。从此,她的心性提高了,情绪和身体渐渐都好了起来。修炼十几年下来,她按照“真、善、忍”严格要求自己,处处为他人着想。丈夫打她,骂她,她开始努力克制自己,做到大法师父在《转法轮》中要求的“打不还手,骂不还口”。继续修炼下来,不断提高心性,最后完全放下了自我,不气、不争、不斗。随着她心性逐渐提高,丈夫看到了妻子修炼大法的变化,他也在逐渐变好。他们之间的关系渐渐融洽了,家庭和睦了。可喜的是,丈夫有时也跟着她看书学法了。
几年前,丈夫得了脑血栓,四肢不灵。李桂华无怨无恨,精心照料他,他想吃啥她就做啥、买啥。她经常到批发市场整箱整盒地批发她丈夫喜欢吃的食品,直到吃够为止,再换一样丈夫愿意吃的东西买回家。由于丈夫不能自理,经常把屎尿便在裤子里,还弄的床上、地上、墙上到处都是。李桂华擦、洗、涮、收拾,毫无怨言。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,没有一点异味。丈夫虽然言语不清,但常常说,“我借大法的光了,年轻时我那么打她、骂她,我得病了她还能这样伺候我,我感谢大法。只有真修的法轮功学员才能做到这一切。”
参与迫害的相关部门、人员的信息
佳木斯市西林派出所
地址:位于佳木斯市通江街早市向北东侧一胡同内)
所长郭健:8988989、13089671151、13796359535、18645450891
周志伟:1394547891、18645450872
教导员张军:13845411552、18645450880
副所长刘忠武:8981888、13846162777、18645450879
副所长邵昆海:8246908、13836661819、18645450876
刘云峰:13836603888、18645450878
王均贵:8223156、8241909、13512675444
孙振勇:13845415234
户籍员孙辉:13684544181
梁佳峰,警号:13945498785
赵立新,警号:13945499688
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
地址:佳木斯市胜利路 大学游泳馆西侧
邮编:154000:区号:0454
吴畏:8703001、13836667777
黄永成:8703002、13945495555
陈斌:8703004、13846163632
孟力群:8703005、13945484777
黄福成:8703006、18245411999
张丽君:8703007、13945484688
王宏杰:8703009、15331871533
胡钥:8703008、18324647777
李蕴宏:8703010、13039607111
李利锋:8608327,手机:13846169281,公诉科长专门迫害法轮功
姜茗川,手机:13039639889
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
地址:佳木斯向阳区法院。胜利西路1号
邮编:154007
区号:0454
院长周哲:8709801、13504546655
副院长王晓方:8709802、13846199996
副院长杨清江:8709803、13945499990
副院长岳强:8709805、13504546666
副院长张海燕:8709806、13845477975
赵玉斌:8709807、13298762222
立案庭
杨国臣:8709831、13946474444
李湘玉:8709847
陈琳:8709836
耿学松:8709862
刘洋:8709862
彭慧明:8709836
冯越:8709836
李智媛:8709835
郭俊荣:8709835
高凤佳:8709832
李聪:8709832
周格:8709847
申志远:8709820
刑庭
宋涛:8709816、189036879999 (李桂华案主审法官)
纪忠:8709817、13091637128
吴明珠:8709817
李秀杰:8709817
负晓晶:8709817
民一庭
李志辉:8709820
邓博元:8709822
刘静:8709823
民二庭
高山:8709826
李琳:8709891
执行局
李长山:8709852
李迎春:8709855
刘伟:8709852
闫石:8709655
尹继国:8709859
行政庭
胡文海:8709827
李富娟:8709828
姜环宇:8709828
谢文君:8709828
审监庭
马佳斌:8709829
张大鹏:8709830
陈林:8709830
许云童:8709830
少年庭
郑凯军:8709818
高德民:8709819
李国花:8709819
政工科
科长张恩成:8709808、13945481517
王剑铮:8709837
佳木斯市中级法院
院长韩辉:15846839999
岳利:8620198、15774548899
关震:8620345、13903688055
刘雪峰:8620411、13339548688
熊丽艳:8620413、15245627666
吕志伟:8627955、13936661967
刘冰:8620303、13359761777
刑事审判庭
庭长郭建峰(李桂华案审判长):13512671999
贾文华(李桂华案审判员):0454-26383409
姜良(李桂华案审判员):0454-26383409
刘天阳(李桂华案书记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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